內蒙新巴爾虎左旗何以“亂象頻發”
9月25日,中紀委機關報發布消息,中央紀委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全面啟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明確了重點整治的四個方面12類突出問題,其中明確點出一些問題:漠視群眾利益和疾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無動于衷、消極應付;“新官不理舊事”,言而無信,重招商輕落地、輕服務,影響營商環境。
今年以來,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左旗(以下簡稱“新左旗”)連續上演多起匪夷所思事件,涉及到當地民生問題、環保問題、營商環境問題等,令人為之震驚,造成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7月11日,澎湃新聞的深度報道《供熱企業與內蒙古一旗政府糾紛五年,市政府:若需要會介入》披露了新左旗政府因干預供熱企業生產經營,致使阿木古郎鎮陷入了長達5年的供熱糾紛,至今未解。8月20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呼倫貝爾草原建火葬場垃圾場 執法部門:政府認可》,曝光了新巴爾虎左旗民政局和住建局、在沒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侵占草原,建起了殯儀館和垃圾場。8月28日、9月3日,中國城市建設網連續刊發《內蒙古新巴爾虎左旗:政府賓館被砸毀內幕(一)、(二)》,披露了新巴爾虎左旗政府舉債回購的豪華賓館,卻在去年10月間被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砸毀,損失數千萬元,案件至今未破,而當地部分群眾生活條件艱苦,有的全家仍然居住在幾十年的土坯房里,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呼倫貝爾草原上的垃圾場
新左旗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西南部,人口不到5萬人,主要民族為蒙、漢,目前屬于內蒙古自治區區級貧困旗縣。按照新左旗有關部門領導提供的信息,該旗2017年財政收入為1億元。就是這樣一個位于邊境地區的貧困旗縣,為何能在短時間內吸引眾多權威媒體前去調查報道,且都是反映當地政府與企業、群眾矛盾的民生事件?
讓我們從這三個具體事件來一一分析。
旗政府亂作為攪的供熱企業舉步維艱
2011年6月22日,義龍集團受邀與新左旗政府簽訂了《新左旗阿木古郎鎮集中供熱項目建設協議書》。協議書約定,由義龍集團組建義龍熱力公司,專門負責阿木古郎鎮規劃區域內的采暖供熱。經過一年的建設,2012年9月,義龍熱力公司開始了第一個采暖季(2012-2013年)供暖,雙方協調很順暢,供暖效果很不錯。2013年2月,呼倫貝爾電視臺還以《義龍熱力暖草原》為題,對阿木古郎鎮供熱項目進行了宣傳報道。然而,僅隔了一個供暖期,情況便急轉直下。

匯總表顯示,新左旗政府“偷、強接面積”達到38.4萬平方米
2014年,新左旗政府人事變更,新任領導無端將應該由供熱企業施工的三級管網工程外包,并動用警力大面積強接由供熱企業投資運營的主管網線,最終埋下了50%以上的取暖戶5年來不交取暖費的禍根。使原本“暖心”的惠民工程,最終變成了產權關系不清、工程決算不明、管理運營不力的“寒心”工程。2014年底,央視新聞曝光了新左旗“供暖不足,幾千戶居民寒冷中過冬”的新聞,室外零下30℃,居民家里的溫度卻只有8-10℃,遠低于供熱達標溫度18℃。
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二巡視組在對新左旗進行巡視時,向旗委、旗政府提出了整改要求。然而,新左旗旗委、旗政府的整改措施一直停留在口頭上,為蒙混過關,他們通過編造虛假“整改報告”,忽悠巡視組將巡視問題予以“銷號”。

旗政府的亂作為受到眾多專家學者的批評
今年9月8日,針對新左旗營商環境差,義龍熱力企業財產頻受旗政府損害這一個案,中國商報營商環境研究中心、城市建設雜志社共同召了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分別發表了對義龍熱力個案的意見和看法。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主任胡建淼認為:“當初義龍熱力與新左旗政府雙方簽有合同,政府不履行合同,擅自同意第三方強制性入網,導致企業取暖費用收不上來,這一情況如果屬實,那么政府行為肯定違法。”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錫鋅表示:“旗政府違反雙方協議,擅自同意第三方企業承接后續供熱工程,不僅違反《合同法》,也與政府誠實守信公法上的義務背道而馳;其二是旗政府強接私接熱力管網,導致企業無法與被供熱用戶簽訂收費協議,取暖費多年收不上來,這是對企業經營自主權和財產權的侵害。”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應松年更是一針見血:義龍熱力這一事件中,很明顯是地方政府不講誠信的問題。對已經簽訂的協議,不僅不很好地履行,而且有意識地脫離,不放在心上,甚至動用警力強接管網。現在很少聽到還有這樣干事的。這首先是違反了誠信原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第一條原則就是誠信,如果政府不講誠信,就會極大地損害當地的營商環境。
由此可見,新巴爾虎左旗政府以償還部分工程款為“餌”,以承諾一億噸煤田為“利”,誘引企業投資建設,建成后卻“過河拆橋”,未繼續履行約定義務,不僅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還動用警力強接企業管網,造成大批量居民拒繳取暖費,使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
這一矛盾重重升級的直接原因,乃是旗政府缺乏契約精神,不遵守協議辦事,擅自違約造成的。此舉嚴重違反了政府守信踐諾原則,屬于典型的“重簽約輕落地、重招商輕服務”,嚴重破壞了政府的公信力。
而且,供熱糾紛事件所暴露出的政府亂作為、失信等問題,并非孤例現象,在其它事件里也存在類似情況,性質非常惡劣,令人觸目驚心,公眾一看便知。
侵占草原建殯儀館和垃圾場,造成環境破壞
據報道,上世紀90年代,由于部分草場沙化嚴重,新左旗政府鼓勵居民參與治沙工程。1999年,新左旗居民景如臣和政府簽訂公益性沙地治理承包合同,承包2萬畝土地,合同為期30年。2013年,新巴爾虎左旗林業局表示,景如臣完成治理沙地1.5萬畝,流動沙丘、露沙地面基本消失,有效地遏制了流沙蔓延。
2011年,新巴爾虎左旗民政局為建火葬場,直接侵占景如臣治理后的草原,之后又圈地在附近放羊,直接后果是,恢復后周邊地區的沙地又重返了回來。國土部門只給民政局批復了5000平方米,不到10畝地,且是為期1年的臨時用地,要求修建的是臨時建筑,1年后必須拆除并恢復生態。而經測繪機構勘測的殯儀館實際占地卻是47畝,停車場64畝,再加上修建的道路,總計達到了120畝,相當于11個標準足球場大小。

呼倫貝爾草原建起的殯儀館和停車場
而在距離殯儀館不遠的地方,還有兩處垃圾填埋場,其中生活垃圾場只有72畝的上級審批手續,卻建了193畝;建筑垃圾場占地569畝,則完全沒有手續。中國之聲記者在當地采訪執法部門,問到是否有相應手續時,被旗綜合執法局局長告知“建垃圾場不需要手續,是當地政府認可的。”
按照我國《草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草原資源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占用草原,改變被占用草原用途,數量在20畝以上,造成草原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定罪處罰。”包括了在草原上建房、修路以及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廢棄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的。
旗政府部門非法侵占居民景如臣承包土地,嚴重侵犯到其合法利益。同時,違規改變草原用途,興建火葬場和垃圾場,將臨時建筑變成永久性建筑,擅自擴大審批面積,甚至不辦理審批手續,造成大量草原被人為破壞,遭到垃圾污染,部分草原重新沙化、環境惡化,治沙成果被毀,挫傷了承包治沙者的熱情。

工業垃圾場外,兩塊互相矛盾的牌子
之前旗政府鼓勵民眾參與治沙工程,簽訂了承包合同,本該認真履行契約,不料等治沙初見成效后,卻以各種方式非法侵占草場,治沙成績毀于一旦,令人為之扼腕嘆息。供熱、草場糾紛涉及到企業、承包者利益,折射出旗政府的亂作為、不守信,而在接下來的事件里,旗政府公然違抗中央禁令,漠視困難群眾生活,亦令人觸目驚心,暴露出旗政府存在更深層次的問題。
違反國家禁令,舉債興建、“購置”豪華賓館
2007年3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今后一律不再審批黨政機關新建、改擴建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建設項目。
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為了規避建設樓堂館所違規,2009年9月委托內蒙古義龍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其建設高標準的弘吉剌賓館,該工程2010年8月竣工。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1日期間,交由旗政府直接經營管理,2011年7月1日后,旗政府委托義龍公司代管弘吉剌賓館,主要承接旗委、政府部門的接待任務。
弘吉剌賓館座落在新左旗政府所在地阿木古朗鎮新區,與公安局、農牧局、檢察院等政府機構比鄰,內含賓館主樓、蒙古包群落、辦公樓等建筑。2017年10月間,好好的賓館卻被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砸毀,損毀程度令人驚訝,具有接待功能的設施所剩無幾,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介入調查,耗時約10個月時間,至今卻沒有結果。
根據新左旗審計局《審計報告》顯示,當年僅就弘吉剌賓館室內的裝飾裝修,投入將近2000萬元,蒙古包群落裝飾裝修造價近400萬元。在正式達到營業標準時,己累計投資接近7000萬元,可見賓館的豪華程度。而且,為了達到回購豪華賓館的目標,在新左旗連續三任領導的堅持下,不惜舉債,終于在2017年5月10日與代建商簽訂了賓館回購協議。但是,這個回購協議,因旗政府拖欠工程款一直沒有履行。

外掛大理石(銹石)的弘吉剌賓館(外觀)

新左旗額布德格林場地區群眾居住的土坯房(外觀)
據了解,新左旗屬于內蒙古自治區級貧困旗縣,然而,幾個部門一年的接待費用卻要花去數百萬元,并長期拖欠不還。不僅如此,在當地政府連年的脫貧扶貧工作下,仍有部分群眾生活條件艱苦,有的全家還居住在幾十年的土坯房子里。
一邊是政府回購的豪華賓館,一邊是困難群眾的土坯房,如此鮮明對比,令人驚詫。貧困旗縣財政困難,長期依賴上級轉移支付,理應將寶貴的資金用于扶助困難群眾,早日實現脫貧致富。可是,新左旗政府不僅違反中央禁止興建樓堂館所的規定,委托企業墊資興建豪華賓館,還罔顧旗政府收入現實困窘,堅持舉債回購。而且,旗政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每年舉債數百萬元用于公款接待,可謂是一錯再錯。

新左旗弘吉剌賓館餐廳內部(室內)
三個典型民生事件,揭開了旗政府的丑陋一面。而為什么會如此頻繁的上演,且集中在新左旗地區,不能不令人深思。
新左旗亂象背后深層原因值得探尋
在亂象頻生的背后,暴露出新左旗政府在對待企業、民生、環境等方面存在著諸多不當行為,破壞規則,甚至于公然違反黨紀國法,以致各種問題相繼出現,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其一:工作作風蠻橫,漠視群眾利益
新左旗政府作風蠻橫,擅自動用警力,工作態度不認真,解決問題不積極,遇事就搪塞、踢皮球,導致問題拖延長達數年之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不重視民生問題,不積極解決困難群眾疾苦,漠視群眾切身利益,各種民生問題長期無解。
比如在義龍熱力這一事件上,旗政府擅自動用警力大面積私自偷、強接供熱管網;出動警力進入熱力公司廠區,進行所謂的“應急接管”,嚴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當問題被上級巡視發現后,不是積極整改問題,而是先將巡視整改措施掛在口頭上,再通過欺騙手段將巡視問題“銷號”。這是典型的“新官不理舊賬”,有利就作為,無利不作為。新左旗的供暖問題已困擾地方群眾五年之久,但仍看不到未來。
再如在賓館打砸案里,旗政府違規舉債巨資興建樓堂館所、公款吃喝;困難群眾居住土坯房,脫貧工作不力,脫貧手段缺位。
其二:缺乏法治精神,不依法行政
新左旗政府缺乏法治精神,不依法辦事,用行政手段替代法律,縱容違法違規行為,嚴重違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不久前下發的《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實施意見》。
比如在非法侵占草原案里,火葬場建設面積超過批準面積;生活垃圾場只有72畝的上級審批手續,卻建了193畝;建筑垃圾場占地569畝,則完全沒有手續。對違規傾倒垃圾視而不見,未依法處罰。
比如在賓館打砸案里,看護和安保落實不到位,案件調查耗時長達10個月無結果。
再如義龍熱力企業合法權益被侵害這一事件,因政府行為致使高達50%的供暖居民拒繳取暖費,五年來旗政府卻坐視不理。這種行為,是旗政府一些領導干部目無法紀,妄自尊大的典型表現。
其三:輕易違約毀約,重招商輕服務”
市場經濟環境下,遵守協議是基本規則,而新左旗政府個別領導,為了個人私利,卻公開踐踏契約精神,輕易毀約、違約;重簽約輕落地、重招商輕服務,輕易許諾卻不兌現,損毀了政府踐諾守信的光輝形象,在社會企業中遭成了極壞影響。
比如在非法侵占草原案里,旗政府興建火葬場、垃圾場,占用承包者土地,造成治沙者利益受損,卻沒有相應的征收補償方案。
比如在義龍熱力這一事件中,旗政府不兌現招商承諾,在政策發生變化時,也不制定補償方案。旗政府違約外包管網建設,造成供熱管網質量不達標。
新左旗政府亂作為、不守信、違反中央禁令,嚴重破壞當地營商環境,敗壞市場秩序,令企業和群眾利益受到損失,而在媒體多次報道批評后,依然沒有拿出徹底整改的態度,難道就沒辦法了嗎。近期,內蒙古自治區為了推動經濟發展,專門發文鼓勵企業家健康成長,約束地方政府行為,要求其依法行政、愛護企業家,對亂作為的新左旗政府來講,可謂是當頭棒喝。
自治區的文件精神新左旗能否落實?
近年來,內蒙古連續發生多起涉企糾紛事件,其中既有企業自身因素,也跟地方政府亂作為有關系,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嚴重挫傷了營商積極性,導致內蒙古投資環境口碑下滑,企業家紛紛投了不信任票。此前,“投資不出山海關”的觀點一度引起了社會廣泛爭議,促使東北地區政府深刻反思,拿出多項改革措施,以改變投資環境扭轉社會負面印象。殷鑒不遠,內蒙古也要吸取教訓,防范出現“投資不入內蒙古”的觀點,需要及時糾正地方政府的諸多錯誤行為,用誠意將企業留下來,吸引更多投資進來,推動內蒙古經濟快速發展起來。
9月初,為貫徹中央精神,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下發了《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扎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多項實施意見。對照《意見》可知,新巴爾虎左旗政府違反自治區政策的情況很普遍,嚴重破壞了當地營商環境,損害到企業利益,挫折企業家積極性。《意見》對政府部門的職權責,做出了嚴格清晰的界定,規定,可謂把準要害,直擊痛點。
《意見》積極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在第(一)節即明確規定:“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制定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實施意見,加強對產權保護的統籌協調,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環節,加快健全完善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長效機制,依法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的財產權,增強企業家財產安全感。依法審慎對企業家采取強制措施,依法審慎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盡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的影響。”要“建立企業家維權援助機制,設立全區統一的企業維權服務平臺,暢通企業反映訴求和舉報渠道。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應當依法依規給予補償救濟。”
市場經濟環境下,競爭非常激烈,市場瞬息萬變,企業需要隨時應對突發現象,自主權利極為重要。《意見》在第(二)節規定“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創新權”,“企業家依法進行自主經營活動,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梳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檢查等執法類職權事項,規范執法程序、執法行為,減少自由裁量權。”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原則。《意見》第(三)節強化企業家公平競爭權益保障。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落實非公有制企業在投融資、招投標等方面與公有制企業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要“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打破地方保護,對限制競爭、不正當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損害競爭秩序的行為開展整治。”
關于政商關系,《意見》也有明確指示,第(六)節規定: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暢通政企溝通渠道,規范政商交往行為,使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建立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家制度,各級黨政機關干部要坦蕩真誠同企業家交往,增強服務意識,主動深入企業了解經營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當好企業的“引路人”“推車手”,想方設法讓廣大企業家在內蒙古放心創業、安心發展。

著名行政法學家應松年在研討會上發言
新巴爾虎左旗地處中國東北,北緯48度,取暖季從每年9月中旬到次年5月,長達七八個月,夜間最低溫度常在零下30度以下。如今新的取暖季已進入倒計時,8月16日,義龍熱力公司與新左旗政府經過多輪艱難協商,最終達成了2018—2019年度取暖期如期供暖的協議。但是,歷經三屆旗領導班子、累積長達五年的沉疴宿怨依然難解,高達數億元的供暖欠款仍然未解決,脆弱的協議能否順利執行,群眾能否安然享受取暖服務,亦是一個難題。
在這些負面事件曝光后,社會輿論、法律專家都認為,新左旗政府的做法令企業和群眾都很受傷,社會負面影響極大,不能再繼續下去了,應盡快采取行動解決問題。為此,著名法學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應松年建議:“新左旗政府應反思自身在誠信政府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雙方通過協商,找到更好地解決問題的辦法,以便讓企業為當地居民更好地提供供暖服務。”執政為民、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行政不應成為空話,各級政府、黨委要將政策認真落實下去,督促旗政府遵守黨紀國法,打造親民、親商環境,鋪平更長遠、更健康的發展道路。
責任編輯:麥穗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