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質押融資風險幾何
隨著藝術品金融的興起,藝術品質押融資開始成為國內一些商業銀行嘗試的一項新業務。但與一般動產質押不同,藝術品存在著真偽、評估、變現、保管等一些特殊的風險要素,能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減少風險,直接關系到這項新業務能否順利開展。
真偽鑒定是藝術品質押業務面臨的一個主要風險因素,但影響藝術品鑒定的因素也多樣化,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量。
藝術品的來源。通常講,明確瓷器、玉石等類藝術品的產地是辨別其真偽的核心要素,如新疆和田玉與青海玉、俄羅斯玉很像,但價值差別很大。再比如,確定瓷器的窯口是辨別瓷器真偽核心要素。而辨別字畫真偽的方式比較復雜,通過著名拍賣公司拍賣所得的字畫相對比較保險,而私下交易的字畫贗品較多。
藝術品的傳承。西方有較為完善的藝術品登記制度,藝術品的傳承脈絡清晰,真偽易于鑒別。我國歷史上收藏藝術品多為滿足文人雅士的興趣,好的藏品一般秘不示人,從未形成系統的藝術品登記制度。另外,在藝術品傳承中起重要作用的畫廊業在我國沒有得到良好發展,藝術家通常直接與市場發生聯系,這也使得我國藝術品的傳承制度較為混亂。因此,傳承是否清晰就成為判斷藝術品真偽的一個重要因素。
藝術品的社會知名度。社會知名度是衡量質押藝術品真偽的一項重要指標。通常而言,“曝光度”越高的藝術品,其被仿制假冒的幾率就越低。展覽次數的多少、獲獎次數及其獎項級別、被公開出版物著錄的次數等都能反映藝術品的社會知名度。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達·芬奇的名畫《蒙娜麗莎》,因其社會知名度太高,反而沒有人敢于仿制。
鑒定本身的情況。包括鑒定機構的知名度、鑒定專家的水平以及歷次鑒定結論。不同鑒定機構和不同鑒定專家的多次鑒定結論一致性程度越高就越可靠。
此外,準確的藝術品評估工作,是銀行開展藝術品質押融資業務的必要前提和持續開展的基本保障。但藝術品的重要特點是其獨一無二的異質性,對它的評估也摻雜了一系列客觀和主觀因素。以下是一些可以借鑒的經驗。
歷史上的交易記錄。通常在正規的藝術品經營場所(如畫廊)比大眾化的交易場所(如古玩城)更可靠;在拍賣行、畫廊等機構的公開交易要比藏家小眾范圍內的私下交易更可靠;競價交易比議價交易更可靠。
歷史交易中的評估價格。比如市場繁榮期的評估價格和市場蕭條期間的評估價格都不能完全反映藝術品的真實價格;權威機構的評估比非權威機構的評估結論更具參考性;專用于藝術品交易的價格評估比用于其他途徑(如保險)的價格評估更可靠。
同類藝術品當前的市場參考價格以及近5年市場價格波動。很多藝術品在質押融資時并無交易記錄或評估記錄,這時同類藝術品近幾年來的市場價格對評估就具有重要的參考性。
藝術品的稀缺性分析。藝術品的稀缺性程度是決定價值的重要因素,越稀缺就越有價值。因此,在對質押藝術品進行評估時,要考慮現存或將來可能生產的數量。
藝術品面臨的風險是多元化的,如何降低質押藝術品的風險,除了價值本身外,還應考慮其他方面的風險,如保存、保險、變動、產權、用途等問題。例如,貸款用途雖然不是藝術品本身存在的問題,但由于藝術品變現比一般財產變現存在更大的不確定性,對于藝術品質押,不能寄希望于通過變現來收回貸款,最好能正常收回貸款,但貸款用途不同,帶來的風險就會不同。因此在開展藝術品質押融資業務時要格外重視對貸款用途的審查,包括項目評估和前景分析等。
從銀行角度而言,藝術品質押融資的實現不是指質押融資法律關系的建立,而是指已建立的質押融資法律關系的順利終結。其終結模式包括正常終結與非正常終結。通過質押藝術品變現來終結質押融資業務屬于非正常終結,由于藝術品變現的特殊性,通過這種方式來終結實際上是迫不得已。因此在藝術品質押融資業務中,為了降低銀行風險,應該更多地考慮擔保、收益和融資主體等因素,而不是變現問題。
為了保證質押融資業務的實現,應當采取一系列防范風險的措施。主要有兩類:一是依據《擔保法》所采取制度安排,如由出質人或第三人提供擔保;二是依據《保險法》或其他法律所采取的制度安排,如由出質人為質押藝術品投保,或者事先通過契約尋找好回購方等。
在藝術品質押融資業務中,出質人自身的經濟實力也是影響該業務風險的一個重要因素。對這方面的審核與其他財產質押融資并無明顯區別。在我國,目前融資主體本身的差異性很大。除了信用記錄外,融資主體的性質也有很大影響。
責任編輯:麥穗兒



